曾经风光无限的“微商女王”,张庭及其丈夫林瑞阳创办经营的TST庭秘密品牌和达尔威公司涉嫌传销被查,6亿元资金被冻结、被认定传销并罚没2100万元、96套房产被查封。
近几日,女星陶虹从达尔威5年分红4.2亿的消息也广为传播,其中后3年2.6亿分红是达尔威处于传销阶段的分红。
4月21日,有媒体联系了河北石家庄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科的一位负责人,对方确认陶虹与此事相关,并透露正在调查当中。
该负责人表示:“陶虹肯定是介入了张庭的公司,但目前还暂时不能提供具体信息,因为现在上海的疫情原因,我们的调查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公开信息显示,陶虹本人在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任董事并持股约1.93%,位列第七,并通过其100%持股的北京最陶然服装服饰有限公司持有达尔威公司约4.7%股份,位列第五。
值得一提的是,最陶然共投资4家公司,除了达尔威,上海淘不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另外3家公司也均与张庭夫妇相关。
而达尔威公司被曝光组织策划传销后,陶虹已在办理相关手续,尝试从该公司退股。
退股之后是否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多位法律界人士指出,陶虹曾是达尔威股东,不可能不参与经营公司日常业务,也不可能不向这个公司的业务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因此陶虹本人存在违法的重大嫌疑。
同时,陶虹曾从达尔威多次分红,但具体哪些分红、相应金额是涉及传销所得,还需要相关部门具体认定。
如果经查实股东在公司经营期间所分得的利润属于违法犯罪所得,那么这部分收益就属于赃款,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追缴或者没收。
此外,如果股东参与了非法经营并进行了相应管理,则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